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筑)机械设备(租赁)协会、建筑业协会、建设(筑)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建筑机械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联合国内建筑机械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及建筑业企业,以竞赛为载体,搭建交流平台,我分会决定举办首届建筑机械智能建造科技(设计)成果应用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承)办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
协办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竞赛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全面统筹竞赛相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裁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综合办,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竞赛裁判委员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专家库成员构成,负责制定裁判标准并判定竞赛成绩等工作。
各类建筑机械中使用效果好、推广价值高的科技(设计)应用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掘进机械、高空作业机械、装修机械、钢筋及预应力机械、凿岩机械、气动工具、建筑机器人及其它专用工程机械的新技术、新产品等。
(一)推荐要求:参赛成果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筑)机械设备(租赁)协会、建筑业协会、建设(筑)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推荐。每项参赛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每一推荐单位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参赛主体:全国范围内建筑机械生产制造企业、租赁企业、建筑业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
(三)参赛成果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须保证参赛成果的原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经过1年及以上应用,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
4、体现智能化、集成化、绿色化等要求;
5、涉密成果不得参赛。
(四)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一)竞赛流程
竞赛分为资料合规性查验、分组竞赛、成绩公布等阶段。
合规性查验:由组委会办公室查验参赛成果合规性。
分组竞赛:由参赛单位进行现场答辩,竞赛裁判员依据竞赛裁判标准对参赛成果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得出名次。
成绩公布:全部赛程结束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公布竞赛结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创新性、实用性、安全性、操作性、经济性、环保措施等。其中创新性包括:设计立意独特,交互设计新颖,设计内容注重原创性以及应用的深度、扩展性和先进性,获得相关专利或科技奖项;实用性包括:应用的广度,体现应用场景的数量和用户体验;安全性包括:成果本身的安全性与成果应用过程中对操作者,对应用环境的安全性的影响,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操作性包括:成果能够较好的利用智能建造机械人机交互,布局合理,用户使用起来简便直观;经济性包括:成果应用后在经济效益上有明显改善或者提升;环保措施包括:成果在应用(设计)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环保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检测、环保措施事项。
竞赛成绩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参赛成果以单位形式参与报名,参赛成果资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或以U盘拷贝形式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成果资料清单:
1、建筑机械智能建造科技(设计)成果应用竞赛成果汇总表(附件1);
2、建筑机械智能建造科技(设计)成果应用竞赛报名表(附件2,提供盖章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3、参赛成果文字及图片介绍(文档格式为PDF,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成果研究背景,成果设计,应用范围,成果创新性、实用性、安全性、操作性、经济性、环境保护效果分析等);
4、参赛成果应用案例视频(视频应反映参赛成果实践应用场景,时长不超过5分钟)。
1、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监督。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林、王梓迪
联系电话:010-82101299
邮 箱 :13451058180@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803室
附件: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
2024年8月1日
竞赛申报,分会联系方式:陆志远,1896360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