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政务服务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您好!分为4类:
(1)A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
(2)B类(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考核;
(3)C1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械))考核;
(4)C2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土建))考核。
您好!A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为法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若非法人,需要上传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所在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培训合格并由企业出具的合格证明;
(5)本人诚信承诺书。
(1)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所在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培训合格并由企业出具的合格证明;
(4)本人诚信承诺书。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从事工作年限证明;
(5)所在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培训合格并由企业出具的合格证明;
(6)本人诚信承诺书。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所在企业通过 “江苏建设人才”网(网址: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企业管理系统,选择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二代身份证采集、报名资料上传、选择无纸化考点及考试场次等步骤后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您好!大专以上学历可至学信网开具电子学籍信息,高中及以下学历,需至报考人员毕业学校或者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相关学习及毕业证明。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将相关学籍信息、毕业证明等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您好!如报考人员本人或所在企业配备有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器,可将该仪器接入“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采集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如没有,报考人员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无纸化考点采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您好!报考人员本人所在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进入“三类人员报名”模块,下载“所在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培训合格并由企业出具的合格证明”,如实填写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在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审核”的形式进行;若各地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名材料有疑义,将会要求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核验。具体事项,可与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审核分为初审和确认两个环节。
(1)如果报考人员在本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参加考核,其初审和确认环节均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如果报考人员去其他设区市参加考核,初审由其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省直管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认由报考人员选择的考点所在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您好!可以同时申报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同类别的考核。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全面采用无纸化考核方式。
报考人员可由所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进入“预约考场”模块,自主选择考核场次。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预约考场成功后至考核三天以前,在同一个考点有余座的前提下,可以更换一次考核时间。
您好!应考人员于考前3个工作日内打印准考证。
您好!应考人员在无纸化考点考核结束时点击“提交试卷”,由计算机判卷当场给出成绩;也可以在考核结束次日由所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查询考核成绩。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已全面启用电子证书。
考核合格人员所在企业可通过“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查询证书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服务旗舰店—江苏住建厅旗舰店—证照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下载电子证书PDF文件。
您好!各设区市(含省直管县)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为:
(1)南京:025-83753585;
(2)南京江北新区:025-86270737;
(3)无锡:0510-81822741;
(4)徐州:0516-66998557;
(5)常州:0519-86021551;
(6)苏州:0512-65115952;
(7)南通:0513-59000502;
(8)连云港:0518-85818579;
(9)淮安:0517-83662603;
(10)盐城:0515-69083002;
(11)扬州:0514-87329582;
(12)镇江:0511-86090020;
(13)泰州:0523-86898799;
(14)宿迁:0527-84387368;
(15)昆山:0512-57759868;
(16)泰兴:0523-80721290;
(17)沭阳:0527-80818087。
您好!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3年)内可一次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也可分多次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
您好!持证人员需通过受聘企业,报名参加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具体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由各地在“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中“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内发布。
您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主要分为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两种方式。持证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既可参加全线上培训或全线下培训的24个学时,也可分别参加部分线上或部分线下培训后,学时进行累加。
您好!不能,证书过期后已失效。持证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并申请证书延期。
您好!分两种情况。
(1)若持证人员为不同公司的法人,持有不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证书(A证),仅需要通过原申请考核的单位申报参加1次继续教育,满足学时要求后,提交证书延期申请。
(2)除上述情况以外,持证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岗位证书的继续教育并满足要求后,依次提交证书延期申请。
您好!有两种方式。
(1)持证人员参加完继续教育后,由受聘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教育数据导入“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上传培训合格记录”栏目内。
(2)由持证人员所在企业登陆“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在“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查询填报”栏目内自行填报,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学时自动录入。
您好!持证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持证人员可及时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请其将有关继续教育数据导入模块并进行确认,再进行后续证书延续申请。
(2)持证人员可通过所在企业在“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系统内上传继续教育相关学时信息,并联系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其确认后再进行后续证书延续申请。
您好!原先在A市参加的继续教育课时,经A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导入系统模块并确认后,在我省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延期时均予以认可。
您好!不可以。目前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数据暂未跨省联网。持证人员应在原省参加继续教育并申报延期完成后,再办理跨省变更手续;也可待跨省变更手续完成后,在我省重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申报延期。
您好!“安管人员”可到窗口申请办理强制变更(仅限省内变更),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提供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3)新单位聘用合同;
(4)新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申请表(“安管人员”可到办理窗口现场领取并填写)。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B20窗口。
注:安管人员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不予变更:(1)处于延续申报状态;(2)证书处于暂扣状态。
您好!“安管人员”可到窗口申请办理强制注销,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写明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3)申请表(“安管人员”可到办理窗口现场领取并填写)。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B20窗口。
您好!如您已经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中采集过二代身份证信息,需先提供以下材料至窗口申请办理撤销信息采集(可邮寄):
(1)撤销信息采集申请原件(简要描述信息修改原因,申请撤销平台内原信息采集数据);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办理外省调入时信息填写错误,则无需提供)。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B20窗口。
撤销信息采集完成后,由聘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发起信息变更申请业务,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并上报,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身份信息变更。
您好!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进入“三类人员”模块申报相关业务,选择申报业务类型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上报后等待审核即可。
您好!聘用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进入“三类人员”模块,点击“申报信息查询”,即可查看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您好!聘用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进入“三类人员”模块,提交证书“注销转外省”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待我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平台内下载并打印带有我厅电子签章的变更申请表,您可凭该申请表至外省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现场盖章。